市城改办牵头召开龙岗区城中村改造及遗留项目改造范围联席会议
6月6日下午,由市城改办牵头组织召开了龙岗区城中村改造及遗留项目改造范围联席会议,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玉国、市城改办、市规划局以及市国土房产局、龙岗区城改办、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对龙岗区30个旧改项目改造范围的审定进行了讨论,原则同意龙岗南联小学段旧村改造项目等19个属于2004年10月28日以前自行开展的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的初步确认意见。并提出了审定该类遗留项目改造范围须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上层次相关规划要求;二是改造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深府[2006]258号文批准的改造用地面积;三是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可以大于建设用地范围。会议还原则同意了除丹竹头旧村改造项目之外的10个属于2004年10月28日以后龙岗区批准的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的初步确认意见,提出了审定该类新项目改造范围必须在核定建成区及上层次规划情况外,严格按深府[2006]257号核定改造范围内的四类用地情况。
会议还对旧改项目改造范围的审核意见达成了一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