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禹门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里广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补充答疑
里水镇禹门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里广路污水管道工程(6标段)招标补充答疑(1)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1)”为对里水镇禹门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里广路污水管道工程(6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问:招标文件第63页“注3”、及第***页“第二”中“……出具的确认函以确认该业绩有效真实及网上业绩证明不能全部反映本条规定必须注明的内容,则该业绩……”,是否要求需同时提供业绩查询网址和该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
答:否,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业绩真实情况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的查询网址,若未能提供相关网址或在网上不能查验业绩的,则须提供该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
2、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2011年5月-2012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我司可否提供分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及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是否同时提供?
答:可以提供本单位佛山分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本单位其他地区分公司的社保证明不予接受,授权委托人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日 期: 2012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