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金湾金湾区制定激励奖惩机制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
24日下午,金湾区举办2015-2016年度村居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暨培训班。记者现场获悉,金湾区近日制定了“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职责及激励奖惩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签约律师事务所给予每条村(居)1万元的基本服务费和3千元的工作激励补贴,以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金湾区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职责及激励奖惩办法》规定村居法律顾问要为村(居)提供“团队式”服务,为村(居)换届选举、重点项目和股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每月至少3次派出值班律师到村(居)值班或走访群众,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 次村(居)法制宣传活动,协助司法所为村(居)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协助村(居)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
《办法》还明确金湾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签约律师事务所给予每条村(居)1万元的基本服务费和3千元的工作激励补贴。金湾区司法局年终根据各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律师进村(居)服务质量有效投诉的,或发现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有弄虚作假,将追回补贴并追究相应责任。
目前,金湾区的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广东嘉骏律师事务所、广东正拓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三家律师事务所的7名律师为全区21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共累计提供法律服务313件次,服务对象580人次。其中累计接访咨询227件次,审查合同26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份,代书10份,上法制课24次,法律培训全年2次。
金湾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管部部长习恩民表示,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区、镇、村各级要加大保障力度,为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律师事务所要选派熟悉村居事务并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从事该工作。区司法局要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办法》落实到位。
(吴立平 王心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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