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2021年9月8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正式启动对新区群团工作部、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开展新区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相关单位2020年度的会计信息以及财政资金,必要时均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本次检查工作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1〕11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是否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对于政府投融资平台,还将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折旧等行为。
通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新区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