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协督导职能作用最大化
为进一步整合全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力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县纪委要求各纪检监察协作组要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要发挥协作组“协”的职能。坚持“工作一盘棋,干部一家人”,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协作组各成员单位或乡镇纪检监察力量,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核查进度,做到及早处理,快查快结。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扩大纪检监察协作组在各成员单位或乡镇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从而推动各单位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要发挥协作组“督”的职能。纪检监察协作组承担着对各成员单位或乡镇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职能。各纪检监察协作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或乡镇开展交叉巡回检查,对各单位各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主决策各项制度情况,推进实施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收集和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切实督促整改,促进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风政风和干部风气的好转。
三是发挥协作组“导”的职能。各纪检监察协作组每月要定期收集了解各成员单位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指导各成员单位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加以改进,提升履职能力。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通过交流经验、协作办案等方式开展实战练兵,提升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成员单位或乡镇既要查清违纪违法事实,严肃追究责任,还要以案促治,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