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交通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出行条件,重点推进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村社道路提升改造及产业旅游路工程建设,现将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目标任务
至2021年底,完成新建大通镇产业道路8.74公里、双桂镇产业道路6.9***公里、龙蟠镇产业道路5公里、七宝寺镇产业道路10公里,共计30.704公里;完成新建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及联网路118.6公里、完成村社道路加宽113.036公里、完成村社道路破损修复52085㎡、完成村社道路波形护栏建设151.0***公里。
二、建设要求
(一)设计要求
农村公路设计必须由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文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村社道路新建和改建设计最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原则上路面宽度为4.5米,一般社道路路面宽度为3.5米,每公里设置不少于4处错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基层为级配碎石或砂砾石,厚度不得低于20厘米;面层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0MPa,厚度不得低于20厘米),道路尽量保证线形顺适、纵坡均衡、断面合理且与周边地理环境协调。
(二)施工要求
1.严格落实七公开。农村公路年度计划、补助政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建设程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由项目在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协商解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严格质量管理。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可由项目业主面向社会招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三)项目验收
1.土路基、路面基层和路面面层等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项目完工后由所属项目业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委托具有公路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3.验收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前。
三、补助标准
(一)新建道路:路面宽度3.5米,补助标准为38万元/公里;路面宽4.5米,补助标准为50万元/公里;路面宽5.5米,补助标准为65万元/公里。
(二)村社加宽路(加宽宽度1米):补助标准为18万元/公里。
(三)修复破损路:路基路面破损的补助标准为120元/㎡。
(四)安保工程波形护栏:补助标准为16万元/公里。
以上补助标准适用于自文件下达后开始建设的项目。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1.嘉陵区2021年新建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目标任务表
2.嘉陵区2021年加宽建设目标任务表
3.嘉陵区2021年村社道路破损修复建设目标任务表
4.嘉陵区2021年波形护栏建设目标任务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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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