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机制提升仲裁工作效能
近年来,莲都区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前预防、关口前移、协作调解、规范办案、联动衔接等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由“以裁为主”向“以调为主”、“以预防为主”转变,调解仲裁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创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机制。重宣传,提升预防效果。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载体,推进争议处理关口下沉。深入开展巡回仲裁、庭审观摩,将案件处理过程变为普法的前沿阵地,进一步增强劳资双方自我规范能力,提高预防机制影响力;重指导,拓宽预防渠道。针对用人单位管理滞后、制度缺失的现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工作上来,通过下发仲裁建议书进行警示鞭策,引导其依法管理、规范用人,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发生,实现仲裁工作事半功倍之效,提高预防机制的亲和力;重预警,提高预防效能。加强与劳动监察科室联动办案及与工会、司法、法院、工业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形成基层劳资纠纷信息定期反馈沟通机制,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介入纠纷化解。 二是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机制。抓基础设施配备,提升仲裁保障能力。在实体化建设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在全省率先开发出仲裁案卷数字化管理系统,便于法院、当事人及律师阅卷打印材料,使仲裁工作向信息化迈进,为调裁工作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人性化办案机制,增强调处工作效能。积极改进庭审方式,实行案件分类处理,畅通申诉和执行两条“绿色通道”,实施“庭前短信提醒”制度,且构建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仲裁调解体系,采取首问责任制与及时办结制、一步到庭制和巡回开庭制“四制”结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审理透明化、规范化、专业化,阳光仲裁的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健全办案监督机制,提高调裁管理水平。规范接案、立案、庭审各环节,在严格法律适用、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文书样式、加强档案管理等多环节上下功夫,实现仲裁法律文书邮寄送达“仲裁专递”,做到流程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到位,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三是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调裁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工作深度。遵循重调慎裁的原则,开展调解书置换制度,引导争议当事人在企业劳调会或基层调解中心先行协商,采取案前约调、预约调解等形式多方磋商,同时,定期开展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尤其是碰到重大纠纷案件,加强指导,使其尽快达成调解意向,弱化劳资冲突,减少当事人讼累,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调解的公共服务功能得以完善;强化裁审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层次。丰富裁审衔接形式,完善裁决管理能力,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裁审资源,互听开庭程序、通报特殊案件、会商复杂案件,共商减少裁审差异之法,逐步提高仲裁权威。同时,对重大群体案件有效防范、联动处理,引导当事人合理预期,促其服裁息讼,确保了仲裁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我区已在教育、卫生、文广、水利等10个机关事业单位成立了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16个乡镇(街道)、50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5个城镇社区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30个;实现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覆盖率100%,规模以上企业调解组织覆盖100%,下一步,我们将以各行业协会为重点,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有力推动基层调解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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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