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六条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6月27日至28日,普安县境内普降大雨,局部地区降雨量高达210毫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以上,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自然灾害发生,县委、县政府采取六条措施,有效应对,确保汛期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各位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国土、民政、安监、煤炭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从县委办、政府办、农业林业、水利局等部门抽派工作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业务能力、有一定协调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
二是层层安排部署。5月1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汛期安全暨地质灾害大会,对汛期煤矿、非煤矿山、交通、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地质灾害防治全面安排部署。6月29日,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学习了***总关于“6.28”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特大山体滑坡事件的批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实际,分析我县当前汛期安全形势和自然灾害形势,分县、乡(镇)、村三个层面进行有针对性地作出安排部署。
三是实行责任包保。行政线方面,实行县政府副县长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组的行政包保责任制,负责对防汛抗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技术线方面,实行技术部门领导包乡镇、技术人员包隐患点、包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包保责任制,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村有人护,地质灾害点有人监测,安全隐患有人排除。
四是加强巡查排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对瓦斯超限,雨季“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顶板未实行超前支护的煤矿企业实行挂牌限期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对有可能透发自然灾害隐患的砂石场、砖厂、铅锌矿、尾矿库等矿山实行限期停产整改,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地质灾害点、水库、水电站等进行排查、评估,切实摸清情况,有效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发生。做好学校字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对农作物受灾、房屋受灾、公路塌方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统计,并及时、准确上报,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是做好应急保障。完善地质灾害、水库等洪灾及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一有灾情,迅速启动预案。供电、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作好线路维护,保证信息保畅。做好棉被、帐篷等物资储备及发放工作,保证受灾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做好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县四大家办公室、各乡镇党政办、县属相关部门,企业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带班时间不得外出。并作好汛情、灾情、险情等突发灾情信息的上报及处置。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值班和报告制度不落实、信息报送迟误造成贻误救援时间,因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导致辖区范围内发生防汛安全事故的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