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1***户农民领到养殖母猪理陪款165万元
2008年2月22日,四联乡黑石头组的养殖大户余中华家响起爽朗的笑声,“现在的政策好啊,我家母猪死了国家每头还赔偿1000元,要是在以前死了就丢了。”余中华和妻子代庆秀一边数钱一边笑着说。这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副经理王德宁将保险金送到农户家中时的情景。
笔者从有关部门们了解获知,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为60元。由中央财政补贴50%,计30元;地方财政补贴30%,计18元,(省、地、县财政按4:3:3比例负担,省财政7.2元、州财政5.4元、县财政5.4元),养猪户承担20%,计12元。去年 11月起,我县回龙、四联、巴铃等10多个乡镇的17406户农民对养殖的19895头母猪进行投保,今年因为雪凝天气,我县养殖业受到严重损失,截至目前已经有四联、大山等11个乡镇的1***头母猪死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在乡镇兽医站、村畜牧兽医防疫员的协助下认真查勘定损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养殖能繁母猪的农户进行理赔,使之减少经济损失,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