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圆满完成
2017-09-13
目前,我区2017年7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连增”。
此次调整对象为我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全区共有200名退休人员参与了调资。人均养老金月调整为104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5.5%。7月底补发1-7月增资养老金14.5万元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7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0号),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确定。根据国家文件精神,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是采取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按缴费年限调整每满一年增加3元。三是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40元。
这次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同时,按缴费年限调整,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特殊调整方面,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杨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