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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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4日发表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登封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080元涨至1240元。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从2013年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92元, 月增加128元, 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从2010年执行的,时隔2年再次提高。失业人员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
(登封市失业保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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