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全市创城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
关于认真落实全市“创城”工作的通知
威审批〔2011〕7号
中心各窗口、管理办各科室、物业办,各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威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威办发〔2011〕5号,以下简称“《责任分解》”)、《威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威办发〔2011〕6号,以下简称“《问责办法》”)精神,结合市行政审批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实际,现将落实全市创城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正确领会和把握市委、市政府提出“横到边、纵到底”、“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决战决胜、志在必得”的创城目标,认真对照《责任分解》、《问责办法》要求和中心2011年工作目标,强化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中心党委、窗口支部的战斗堡垒与群团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扎实推进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服务名牌”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服务效能和文明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创城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头脑,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领会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分工负责与党委集体领导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和决策责任制,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专家咨询、公开听证、信访接待等制度,及时通过中心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指导各支部认真按照中心党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威审批党〔2010〕13号)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支部建设活动,不断健全学习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巩固2010年创先争优工作成果,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创“优秀服务窗口”、“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窗口工作者”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深入开展。
(五)依法规范许可审批行为。深化审批改革,建立服务承诺机制,所有成立行政许可科的窗口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将本单位所有的许可审批事项都纳入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坚决杜绝让服务对象在窗口和部门之间“两头跑”和“来回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六)清理项目提高服务效能。根据***、省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组织窗口单位对进驻中心的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扩大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联合踏勘、联合年检的事项范围,提高办事效率。
(七)组织开展文明服务竞赛。组织开展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服务名牌”为主线的文明服务竞赛活动,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服务礼仪,推行微笑服务,实践“群众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主动帮助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八)营造文明服务良好环境。加强中心大院、办公大楼、职工餐厅与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突出抓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组织对中心科室、窗口及中介服务机构办公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规范,确保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营造健康、文明的服务环境。
(九)加强部门办事大厅监督考核工作。将部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全面纳入中心大框架下实行统一管理,通过明察暗访与定期***服务等形式,指导其进一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协助主管部门根据创城标准要求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学习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学习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市领导讲话和《责任分解》、《问责办法》精神,印发中心落实创城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中心创城工作任务。各支部、窗口、科室分别组织学习成果与体会交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市创城工作目标要求上来。
(二)制定目标,积极落实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中心2011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大局观念,提高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和修改窗口负责人例会、窗口单位分管领导带班、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窗口工作AB岗、服务大厅巡查、考勤管理等制度,促进中心规范化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实现全面提升。三是公开服务承诺,促进工作落实。组织中心各窗口、科室、物业办及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对照岗位职责与创城目标任务,分别制定工作目标与具体落实措施,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通过中心网站、大屏幕、工作牌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狠抓创先争优,激发内在动力。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服务名牌”为抓手,组织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最满意窗口”、“党员示范岗”和争当“优秀党员”、“优秀窗口工作者”等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学习身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三)对照标准,自查完善(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窗口、科室、物业办认真对照创城标准要求与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自查、互查、统一检查评比等形式,全面检查办公环境、服务标准、工作方法、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扎实抓好改进与提高,做到中心“硬件”环境与“软件”服务水平实现全面提升,确保在市创城办检查验收中完全达标。
(四)巩固成果,迎接验收(6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自查情况,结合市文明委文件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整理完善创建材料,向市文明办汇报,迎接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由党委书记、主任丛培祥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建珍同志为副组长、党委成员集体参加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承办文明创建日常工作。中心各支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要切实认真履行好组织者和执行者职责,认真建立服务承诺目标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提醒督促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窗口、科室和物业办负责同志要自觉担负起本科室、窗口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行动,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做到事事有人负责,处处有人监督。切实通过品格修养与文明素质的提升推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提高,推动中心文明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落实创城责任和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中心月份、季度考核评比,并计入窗口年度考核成绩。对照窗口、科室、物业办和中介服务机构创城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创城工作任务。
(四)搞好活动宣传。窗口、科室和物业办之间要加强创城工作成果的学习与交流,及时发现和上报先进典型,大力宣扬中心创城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通过学习身边典型,促进共同提高;充分运用中心网站、宣传栏、宣传牌、电子屏、简报等形式加强对文明创建活动宣传,营造全员积极参与创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抄报:市创城办、市直机关工委。
威海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