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实行地方粮票教师职称聘任创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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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针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中高级岗位不足造成职称聘任矛盾突出,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这一现象,吉安县政府领导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吉安县教育系统职称聘任实行“地方奖励”实施意见》一文,该意见规定,对于在吉安县教育系统中已取得中高级资格而因岗位不足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可参与竞争享受“地方奖励”,“地方奖励”标准分6个等级,奖励金额为600元/年--1680元/年,对于竞争享受“地方奖励”的教师,从今年开始,按照职称聘任方式,实行三年一聘,由教育局办理相关聘任手续,财政局按时发放奖励。
吉安县通过实行这种特殊的“地方粮票”政策,预计每年可为100名教师提供相应待遇,为职称聘任创造了一条新路,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曾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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