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3月24日,南京市江宁区召开第4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通过8个方面28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推动改革发展、提升全区核心竞争力,让法治成为江宁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要依托督察考核,充分发挥督导效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主动对标对表依法行政能力评估体系等各项要求,以省、市法治督察为契机,加强综合执法改革专项督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督察中发现问题,在整改中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确保工作经得起“访”、经得起“查”、经得起“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