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的公示
为推进深圳国际低碳城建设,指导片区规划实施,依据上层次规划,我局开展了《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研究。《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草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位于坪地街道高桥社区、深圳国际低碳城拓展区北侧,由龙环大道、文桥路、环坪路、外环高速及白坪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约50.27公顷。依据[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单元主导功能为新型产业、普通工业,单元建筑规模为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规划控制单元限定的建筑面积未计相应单元地下建筑面积及人防设施面积,且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现状保留及政府批件),其中新型产业上限28.7万平方米,普通工业上限22.6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要求:公共厕所2处、社会停车场1处、应急避难场所1处、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其他控制要求详见[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控制指标表。
(二)规划内容
1.建筑规模
DY21控制单元规划总建筑面积57.2万平方米(规划控制单元限定的建筑面积未计相应单元地下建筑面积及人防设施面积,且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现状保留),其中新型产业建筑面积33.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28.6万平方米,依政府批件4.4万平方米),普通工业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其中规划22.6万平方米,依政府批件1.6万平方米)。
2.配套设施
DY21控制单元规划的配套设施为:3处公共厕所(用地面积≥90平方米/处、建筑面积≥80平方米/处)、2处社会停车场(库)(车位数≥440个)、1处室外避难场所(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1处110KV坪西变电站(现状保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宜与小型垃圾转运站合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2处自行车租赁点(车辆数≥16辆/处)、1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处电动车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充电桩≥16个)、1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处)、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处门诊部(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处邮政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处生态雨水收集处理设施。
(三)其它
1.DY21控制单元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22.02公顷;
2.DY21控制单元水域用地面积0.14公顷;
3.DY21控制单元道路网密度7.22公里/平方公里。
4.其他控制内容详见《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347号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30天,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2017年8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28918602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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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21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