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和《珠海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珠府函〔2018〕115号),对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硬指标》要求,构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跑路现象,建立并试行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 提高对容缺受理工作认识
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学习推行容缺受理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政务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容缺受理制度。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对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容缺受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 进一步推进容缺受理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在1月28日前完成梳理和公布《珠海市级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见***1(注:该清单为2019年1月17日数据,可容缺受理材料应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材料名称要保持一致。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硬指标》要求, 行政许可事项100%应用容缺受理,因此每个行政许可事项均应提供具体容缺受理清单),并按照要求开展容缺受理工作。同时,将具体落实情况及《珠海市级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电子版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信用办)。
三、 严格按照容缺受理机制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公布容缺受理清单后,要严格按照容缺受理机制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并对容缺受理事项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扩大容缺受理的范围,拓宽材料后补的途径和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申请人申请办理业务时,对可容缺的材料,各单位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方式、时限及超期补正的处理方式,按照行政许可事项运行流程办理容缺受理服务,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可容缺受理的事项和材料,要主动告知申请人,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见***2),要注意做好容缺受理承诺书等资料的保存备查工作。
四、失信处理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容缺受理要求,且不得作为补办件审批,同时应明确责任人,负责建立容缺受理专项档案和材料追补。申请人未在容缺受理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相关部门有权终止容缺受理程序,作废事先准备好的审批批文(证照)等。对连续两次未能在承诺期限内补全容缺材料的,相关审批部门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不再为其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通过查阅资料,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容缺受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各相关部门需在容缺受理执行后及时将典型案例报送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由市政务服务局汇总报市发展和改革局(信用办),将各部门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 1、《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2、《容缺受理承诺书》
电话: 2538880
联系人: 肖斌
电子邮箱:zhzwxb@gov.cn
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