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灵川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公告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灵川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公告
2019-12-23 16:00:00 来源: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22号)、《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广发〔2019〕3号)、《数字桂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数桂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入驻中介超市
业主、中介机构需以法人为单位注册入驻中介超市(相关操作流程请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信息动态——运行公告”栏目自行)。
中介机构注册中介超市后,可享有参加项目报名、洽谈及竞价等权利;可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为申请人提供各类中介机构信息、方便申请人查询和选取中介机构。
业主注册中介超市后,可根据需求发布业务公告。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项目业主必须在中介超市发布公告,通过竞价、随机抽取、随机选取、择优选取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二、严格开展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
县级部门按《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数桂发〔2019〕1号文的***2)》开展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
三、严格中介机构管理
中介超市面向全国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动态进驻。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中介超市,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签订承诺书,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对诚信服务做出守信承诺,同意遵守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规定。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