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枣庄市峄城区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资格中级
枣庄市峄城区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和枣庄市峄城区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2022年度呈报单位申报的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14人通过中级评审,21人通过初级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请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公示期结束后,请务必于1月18日前,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单位意见和信息核实等情况报呈报部门,由呈报部门统一报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讯地址: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峄城区峄州路16号),来信请注明“2022年度职称评审”,截止时间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632-7799900
邮政编码:2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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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枣庄市峄城区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14人).xls
***2:2022年度枣庄市峄城区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21人).xls
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