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人民调解员公示
根据朝阳市司法局转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品牌人民调解员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30年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要求,龙城区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品牌调解员。经被推荐集体、个人所在单位、镇(街)党委政府的同意,并通过组织、纪检部门的审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7日
公示期间,若有任何问题,均可与龙城区司法局联系。
联系电话:3813048
附:品牌人民调解员:
韩秀民(朝阳市龙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新华公安分局调解中心副主任)
李淑娟(朝阳市龙城区边杖子镇边杖子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
特此公示
龙城区司法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