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2022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向社会公开采购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及年审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及年审服务。
二、车辆信息:我监督检查中心总车辆15台,分别为传祺GS4混动版1台、尼桑轻型厢式货车1台及13台轻型普通货车(皮卡)。
三、项目概况:对监督检查中心车辆进行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四、项目采购金额:11万元。
五、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申请人资格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申请人必须是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车辆维修和保养目录里的供应商。
(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履约保证要求
(一)中选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二)中选供应商必须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发动机大修不超过5天,其他维修项目2天内完成。如因同一故障经多次维修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三)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配件质保期为6个月),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中选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给我中心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中选供应商全部负责。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9日,每日9:00-12:00,14: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综合楼209室。
(三)联系方式: 020-34368625。
九、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资质复印件:①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信息截图;②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根据评分标准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方案,并加盖公章。
十、供应商的确定
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方式,获得分数最高的确定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在本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中选单位,选定的供应商需要配合完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购流程。
十一、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