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税局严格规范税务人员进户执行公务
汉阳区局认真落实《湖北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税人员进户执行公务的通知》精神,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以提高风险防控水平为目的,以税源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为依托,严格规范税务人员进户开展滞留票核查和纳税评估工作。
一是认真实行涉税事项进户审批制。凡是需要进行税务约谈和进户调查核实等涉税事项,一律需填写《税务约谈(实地调查)审批单》或《国税人员进户核准表》,经分管科长批准后才能进户开展涉税工作,确保省局关于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税收检查和税务稽查不超过一次,坚决避免多头进户、重复检查和随意进户的现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据预警系统发布的户名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区局十分注重提高案头分析评估能力,确需进户调查核实的,依照前述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凡未经省局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预警系统推送发布的,从不自行组织开展纳税评估。
三是坚决执行《纳税人权利告知书》制度。为了积极推行嵌入式纳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区局坚决执行《纳税人权利告知书》制度,按市局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对于税务机关一次下户,同时进行多个涉税事项实地调查核实的,只需送达一份《纳税人权利告知书》,并在《权利告知书》以及《纳税人权利告知书送达回执》上注明具体涉税事项名称。税务人员应将对应的《送达回执》复印后,分别装入多个涉税事项资料中保管,同时,在《纳税人权利告知工作台账》中的涉税事项栏应填写上述多个涉税事项名称的要求,并将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汉阳区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