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番禺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对番禺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本人目前走完了番禺市桥内的大部分街道,发现番禺垃圾桶的放置的间距相对密集,在主要路段,基本上几十米就有垃圾桶,近距离的甚至只有一、二十米左右。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 垃圾桶的放置和分类都比较混乱。 (一)垃圾桶的放置相对混乱。有的地方放一个垃圾桶,有的地方放二个,有的地方放三个,有的地方放四个。完全是随意性,没有规划。 (二)垃圾桶放置垃圾的分类,无统一标准。在有些地方垃圾桶分为二类,有的分为一类,有的分为四类。分二类时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等等。分一类时分为:“其它垃圾”;分四类时为:“有害垃圾”(有的垃圾桶上面写的是“有毒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些方又仅放置一个仅“其它垃圾”; 二、垃圾桶本身非常脏,垃圾桶就相当一个大垃圾。 许多垃圾桶外表污渍斑斑,残损,远看就象是一个巨大的垃圾躺在那。本来垃圾桶的功能是为了城市的更干净,而垃圾桶本身邋遢,相当于一个垃圾,让丢垃圾的人内心有抗拒不愿意靠近,同时又添置一处垃圾。垃圾桶本身的邋遢,有的甚至掩盖了垃圾分类的图标指引。 三、垃圾桶分类的指引字小,图标小,不易辩识。 在番禺地区,为了方便人们丢放垃圾,垃圾桶的垃圾口很大,但对于哪些叫“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毒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的指引所显示的图片及字非常小,而且设计在底部,人不蹲下身,靠近细看,根本无法看清。本来垃圾分类在中国还属于一个新兴事物,而且指示又不明确时,很难达到人为分类的指引,起不到很好的效果。 四、垃圾分类繁琐复杂,不易记住。 垃圾分类我们特别强调“可回收”、“不可回收”“其它垃圾”、“有毒垃圾”、“有害垃圾”等,但对于番禺目前,特别是“可回收”、“不可回收”和“其它垃圾”是相对抽象的概念。“可回收”部分虽指引为“废纸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废塑料类”;“其它垃圾”分为“废陶瓷制品”“鞋袜”“烟头”“废餐巾纸”等等。 但在我看来,不仅繁琐,而且不严谨。“可回收”或“其它垃圾”绝对不是仅上面所指向部分,它只列举了部分。不仅这样会给番禺人民一个错误的导向,而且这样细化,不太容易记住,因为面对的我们是一个普通的大众群体,很多人没有太高文化水平。
办 法: 1、番禺要统一垃圾桶分类的标准。无论垃圾桶区分为多少类,番禺地区应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区分,让老百姓一看就知道,而且形成一个固定的习惯。 2、垃圾分类最好细化明确,在一个地方多设置几个垃圾桶,让人一看就知道如何抛置,易记易理解。番禺可以参考如香港和澳门的分类。香港大学,每一个地方放置五个垃圾桶,每一个垃圾桶对应为“玻璃”、“塑胶”、“金属”、“废纸”和“垃圾”五类,根本没有什么“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澳门的历史文化城门前的垃圾桶也是许置五个垃圾桶,每个垃圾桶分别对应为“纸类”、“金属”、“胶樽”,“一般垃圾”四类。另设一个清晰的漂亮的玻璃樽回收箱,一看大家明白。 3、每个垃圾桶的功能指示必须引人注目,清楚,要让人随眼一看就知道该怎样抛置,不必蹲下身去象专家一样去研究,象考古人士一样去考古。 4、应每天对垃圾桶的外观进行清冼,只有垃圾桶是干净的,才能引导人们更爱这个城市。正如在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随意吐痰或者抛杂物,有罪恶感,对于一个本身邋遢的地方,同样的行为,没有道德上的负罪感一样的。所以垃圾桶干净了,自然自觉丢垃圾人多了。 5、对于乱抛垃圾的行为应有一个处罚措施的指引和执行。没有处罚的规则,是很难起到有效作用的。所以对于违反乱抛垃圾的人,要处罚,使人们对规则产生敬畏感。 6、在垃圾桶上可以对于拾荒者进行温馨提示和规范。现在拾荒者,基于生活压力,拾荒是他的生存来源,但大部分拾荒者在垃圾桶拾茺时,乱翻垃圾,造成新一轮的污秽或对拾荒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为了避免上述行为,可以在垃圾桶上进行温馨提醒,也让他们感受到这个城市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同时,如果政府能给拾荒者一些经济上的帮助或者工作上的安置,可以配置锁,予以锁起,由专人分捡。这样,拾荒者造成的问题就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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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复: | 番禺区城市管理局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涂玲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番禺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按照市城管委要求统一分类垃圾桶。根据市城管委组织编订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指导规范》要求“居民住宅区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成四类。1个居民住宅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定点或定时定点)。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设置应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适应垃圾产量为原则。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每个收集点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1个居民住宅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可设置在有监管条件的固定场所,如小区门岗、管理处、会所。公共区域保洁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成两类”。 我局按照上述标准,要求各镇街督促物管公司在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主要配置其他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一个物业小区至少配置一个固定的有害垃圾收集桶,一般放置在有人看管的管理公司门口或者保安亭附近。可回收物收集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操作,可以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点,也可以采取电话预约***回收方式收集。公共道路上的垃圾桶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资源回收体系。我区可回收物收集主要依靠区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行回收。我区纳入网络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共497个,100%覆盖我区16个街镇,84个社区和177条行政村,通过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了“一街一镇示范点”,“再生资源网点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了网络体系内给回收点100%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和建设标准。同时,我区通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全民行动日”等活动,将可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深入民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居民在路边只需将可回收物放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就完成源头分类;在小区里,居民可将可回收物收集到一定量预约再生资源站点***收集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站点有偿回收。对于混入其他垃圾桶的可回收物,清洁工人会通过二次分拣将其分类出来。我区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40%。 三、加强分类知识宣传。广州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别对应四种颜色:其他垃圾桶为灰黑色、厨余垃圾桶为绿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我区通过举办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团等形式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使广大市民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知识,鼓励居民在源头做好“干湿分开”投放。 四、加强收集容器保洁。我局加大监督力度,要求各镇街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收集容器保洁工作。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收集容器配置、保洁工作均由物管公司负责。 五、依法对乱抛垃圾行为进行执法。由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在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目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主要以《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为执法依据,进一步做好违反《规定》行为的教育引导和处罚工作。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灌输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同时对态度恶劣、拒不改正者,将予以处罚。二是利用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设有微博公众号“番禺城管执法”,上面会不定期地宣传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处罚法律依据及相关执法动态。三是在城管执法开放日、接访日等活动日,主动向民众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派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通过以上多种措施,使得公众认识到乱抛垃圾不但是一种不良行为,更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要受到处罚的行为。 六、市城管委对分类垃圾桶的规格、颜色是有严格规定的,主要是基于垃圾机械化操作、适合环卫日常使用方便、安全等方面。对于该提议我们会向市城管委转达。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