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站:
为积极推进我县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细则》(扬府办发〔2014〕81号)以及《关于下达扬州市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扬环大气〔2016〕4号)要求,现将2016年全县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紧紧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加大治理推进力度,督促企业靠实做好推进方案,确保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督促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特征因子的监测、治理绩效自我评估等,并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治理绩效论证,按企业“一厂一册”的要求,指导企业完善资料台账,同时应将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纳入到日常监管中。
三、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强化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或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易挥发性物料,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
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平台等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参与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的良好氛围,倡导全社会消费和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
***:宝应县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表
2016年3月14日
***:
宝应县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表
地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型 | 综合整治措施 | 完成时间 |
宝应县曹甸镇 | 宝应晨化集团有限公司 | 化工 | VOCs综合治理 | 2016.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