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中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247号
关于佛山市中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中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其厂房建设项目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中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中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喜路72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方案修改
五、项目基本情况:
取消原生产车间E、生产车间F、零配件车间A、零配件车间B及零配件车间C。
生产车间A建筑面积由6151.39平方米改为13226.48平方米,生产车间B建筑面积由6151.39改为18953.65平方米。修改后总建筑面积为65305.76平方米,容积率为1.91,建筑密度为56.***%,绿地率10.22%,配套停车位132个。
经审核,佛山市中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9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明城管理所”,邮编:528518。
2.电子邮件:mc@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838080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4月26日
***: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