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科技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陕科办发〔2018〕196号),为进一步丰富共享服务平台资源,提高仪器设备资源利用率,有力推进我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一)在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省属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点是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类(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质检中心、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或创新平台。
(二)调查的科研设施仪器是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根据建账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科研设施仪器范围
本次调查的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直接用于研究、观测、试验、检验、计量等各类科技活动的装置、设施、仪器设备,不包括基建配套和各种配套动力、机械、辅助设备,也不包括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以及一般运输工具。
科学仪器设备可以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其他仪器等13类。
三、数据填报
被调查的单位可在铜川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内工作动态调查表(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78/html/skjjdt/gzdt/202105/511110.html),调查数据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3号楼铜川市科学技术局909室,电子邮箱940472453@qq.com或522159829@qq.com,请于2021年6月27日前完成资源调查数据报送工作。
四、其他
(一)为保护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利益,本次调查结果不公开,也不向除政府机关之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透露。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瑜 王荣君
联系电话:3183063 3183813 3183125(传真)
***:科研设施仪器资源调查表.doc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
网络编辑:李雯
信息审核:陈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