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列出十四五期间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十条硬措施
为促进“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市民政局发挥兜底保障工作作用,提出“十条”硬措施。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定过渡期救助政策,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开展“回头看”,重点监测保障好“三类人员”,确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是适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适度扩大保障覆盖面;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扩大支出性困难家庭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和时效性;
四是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电价补贴、取暖费及价格临时补贴等资金,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五是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政策,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保障孤儿大学生生活费和学费,生活费不低于1400元/月,学费全额负担,对困境儿童实施关爱服务;
六是加大福彩公益金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力度,大专(高职)资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本科不低于5000元,确保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全部顺利入学;
七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现全市“两项补贴”跨区通办,加快“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步伐,适时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将三级以上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八是落实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经常走访慰问老年人,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服务”帮助,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九是对因疫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符合临时救助的给予临时救助;
十是移风易俗,倡导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严禁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落实惠民、生态殡葬补贴政策,减少群众支出。
网络编辑:朱良
信息审核: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