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2013年1月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考条件
1.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A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财经类、财会类专业;
6.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或传真报名表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月8日-1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办办公楼511B室 (光明新区塘明路1号),联系电话:88211***1、88211***0,传真:88211639。
(二)所需材料:
1.符合职位要求的《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交原件,空表见***1);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交原件,空表见***2,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否则影响录用,后果自负);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一)方式
面试
(二)时间地点
报名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
四、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人员,由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雇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雇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3),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在公示结束的一周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 88211***0
***1: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2:深圳市光明新区2013年1月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