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
2020年7月1日,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榄核派出所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海霖路5号南侧30米处查获无中文标识的冻品一批(见表1),经公安部门查证,仍未有货主前来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物品。
表1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猪喉 | 7.9 |
澳大利亚猪脚 | 6.7 | |
三无猪肚 | 三无猪肚 | 28.2 |
2021年1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将上述相关物品移交我局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我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榄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货物,并依法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奇,联系电话:020-84929308,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沙角村海堤街1号)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