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罗湖区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决议
政策解读:
深圳市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罗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18日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鲁毅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8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冰雪、地震、暴雨等特大自然灾害,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下,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继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向基层基础、民计民生、重点支柱产业倾斜,全力推进“功能罗湖”建设。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平安稳定,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有新的提高,很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会议同意报告对去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和今年政府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09年区政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开展“服务年”活动,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四旧” 改造,不断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继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基础、民计民生和重点支柱产业倾斜,增强罗湖的产业服务、改革创新、口岸城区、生态保护和核心城区功能,努力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和深圳成熟经济的样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