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行政中心西侧地块二(丰泽西路东侧) | 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铁建南方总部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南沙行政中心西侧地块二(丰泽西路东侧)。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4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1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3层办公塔楼(编号为1#)和1栋12层办公塔楼(编号为5#),另设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建及地下1层车库等。办公楼1-2层为商业,3层及以上为办公,商业规划设置餐饮。项目规划机动车位476个,非机动车位1460个,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及中央空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 2、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依托一期工程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放。 待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地下车库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口合理布置,加强周边绿化;垃圾收集桶应及时做好清理、消毒、除臭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和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5、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