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组织对区儿童公园及周边企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行动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区儿童公园开园筹备工作协调会议的纪要》(穗天府会纪[2015]28号)要求,5月22日上午,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农业和园林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珠吉街道办等8个部门和单位,对区儿童公园及其周边企业、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开园工作安全推进。
检查前,联合检查组召开了简短的工作协调会,明确了检查的对象、内容和要求,并进行了分工。检查时,联合检查组对区儿童公园及其周边仓库、工厂、工地、停车场等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了记录。在检查完毕,听取现场工作人员对开园筹备情况的汇报后,联合检查组提出了要求:一是在公园门口道路增设“车辆慢行”等交通警示标志牌和交通指示灯,并在公园内东侧山体边增设“此处常有蛇虫,注意安全”等内容的告示牌,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二是在公园内加装视频监控设备,修缮加固公园边界围栏,尽快落实对公园停车场进行硬底化等措施;三是明确公园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方,并在游乐设施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测,预防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对公园及其周边企业、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确保区儿童公园的开园和后续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