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经济开发区庞安时大健康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浠水经济开发区庞安时大健康产业园规划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范围为水经济开发区庞安时大健康产业园管辖范围,工业园边界范围面积为1.400 km2,其中建设用地1.3898km2,非建设用地0.0102 km2,西至京九铁路线,东至月湾路,北至巴河路,南至向阳路。
产业园地理位置如图1所示:
图1浠水经济开发区庞安时大健康产业园地理位置图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浠水县清泉镇政府
联系人:万利
联系电话:187****1767
二、承担评价公众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联系人:谷金普
联系电话:177****0031
E-Mail:60510097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规划分析、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评价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您对您所处地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您对产业园规划是否了解;
4、您认为产业园的开发对本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5、你认为产业园开发带来最大的好处;
6、您在产业园规划及建设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
7、您对产业园规划建设的环保设施是否满意;
8、您对产业园规划建设过程中有何建议;
9、您对产业园开发建设持何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浠水县清泉镇政府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