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荔府〔2012〕12号
关于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晏拥军 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和环境保护工作。
刘晨辉 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日常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市政和园林绿化、水务、农业和农村、安全生产、国土房管、民防、白鹅潭管委会、街道、经济联社工作;联系人大、工会、城市规划工作。
邹 璇 副区长,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档案、地方志工作;联系政协、妇联、文联工作。
江智涛 副区长,分管工业、商业、外经贸、交通、酒类专卖、科技和信息化、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务管理、打击走私、个体私营经济、贸促会、经济协作、步行街管理工作;联系工商联、科协、工商、质监、烟草专卖、供电、供水、邮政、电信工作。
陈 建 副区长,分管信访、民政、老龄、双拥、司法、公安、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扶贫、应急管理、武装、气象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残联、出租屋管理工作。
方武明 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财政、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制、机关事务管理、保密、供销社工作;联系税务、金融工作。
顾伟星 副区长,分管民族、宗教、城市管理、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城管综合执法、文化公园、景区中心工作;联系共青团、侨联工作。
熊宏辉 党组成员(市副局级),协助常务副区长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人事 通知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民主党派,区各人民团体,市驻区有关部门。
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