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揭阳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5起
2022年第一季度,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2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157人。
数据显示,“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第一季度共查处问题65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94.20%.“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方面,第一季度共查处问题40起,占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71.43%.
数据表明,“四风”问题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庸政懒政怠政问题依旧突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七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要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准确把握风腐同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特征,保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坚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紧盯关键节点、重要领域和重点工作中的“四风”问题,精准施治、靶向治疗,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例反面教材作用,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增强震慑效应和社会效果。要坚持破立并进、扶正祛邪,探索创新弘扬新风正气的有效载体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为推动揭阳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活力古城滨海新城产业强市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