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到龙溪乡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7月26日,屏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率安监、质监等部门到龙溪乡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督导组一行查阅了龙溪乡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的相关工作资料,实地检查了农民村水观音山洪影响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农民村、改换村聚居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共查出隐患和问题10条,责令立即整改7条,责令限期整改3条。现场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召集龙溪乡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站所及聚居点承建单位金河公司的负责人,在龙溪乡八一社区会议室开展了座谈交流。
会上,督导组通报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重点针对聚居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杂乱、少数工人施工未佩戴安全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岗等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余湛主任就龙溪乡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安71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要结合此次督导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九小场所、学校、敬老院、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在建工程工地、地质灾害点和山洪影响区等重点部位的隐患问题开展深度排查,突出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食品药品、防汛减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三是要强化落实隐患问题整治,不仅要结合县上统一安排部署按要求落实对存量隐患和老问题的整治清零,还要针对排查出的新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治清零。四是要强化落实督查督办,乡纪委部门要认真督促各部门、各站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部门要认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全乡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县人大办主任舒世平,县安监局副局长权红,龙溪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明科等人参加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