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加快推进海上搜救中心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垦利县海上搜救工作体系,完善海上搜救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县各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积极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县实际的海洋渔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我县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组织、协调和动员各类社会资源和救助力量参与、支援海上应急救援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上搜救中心日常工作办公室,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沿海水域海洋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二是建立应急搜救体系。由公安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站、边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抢险救援组织,负责海上搜救力量日常值守及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由事发地政府、安监局、交通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协调动员各类社会资源和救助力量参与支持海上搜救,组建渔业应急救援志愿船,由县海洋与渔业局所属的中国渔政37181执法船和本辖区内指定的52艘兼职生产渔船组成,进行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三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实施海上搜救。制定搜救值班工作制度、水上事故险情应急反应工作程序,沟通协调制度等工作制度。对发生渔船遇险事故,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所属渔政船与兼职救援志愿船进行搜救,并迅速将遇险情况和搜救情况报海上搜救中心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搜救需求,按照就近、高效的原则,负责调度指挥救援志愿船参与搜救。对善后处理工作协同有并部门抓紧制定方案,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尽快恢复生产,确保海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