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7月1日起受理
吉阳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7月1日起受理
以摇号方式安排新生入学 无需提供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6月13日,三亚日报记者从吉阳区教科局了解到,吉阳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31日(正常工作日),吉阳区教科局将根据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居住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卡、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居住地址信息等8项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初步划定其子女入学所属区域及学校。
据了解,吉阳区教科局要求提供以下8项材料:1.家庭信息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居住证(如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由公安部门开具暂住登记证明);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个体户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4.在三亚市购买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及以上的证明;5.房产证或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村(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卡》;7.属一年级新生入学的,需提交《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是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复印件1份等,属于小学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8.新生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值得注意的是,与市教育局公布的申请材料相比,家长向吉阳区教科局提交申请材料时无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免去奔波之苦。
据介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已在吉阳区取得居住证的,可以免于提供上述第5、6项材料。其父(母)已在吉阳区购买社会保险的,可免于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其中,社会保险证明只作为入学安排参考,在吉阳区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家庭,由吉阳区教科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的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协调解决。学籍在吉阳区、且已在吉阳区各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三亚市教育局和吉阳区教科局根据辖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在外地读完小学需要进入本地初中就读的根据吉阳区内学位情况酌情接收。
三亚日报记者了解到,吉阳区教科局将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安排新生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监护人在吉阳区连续居住和工作并缴纳从业人员和基础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三年以上(即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的新生入学。经过电脑随机派位未得到学位的,由吉阳区教科局安排到指定的附近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
入学申请受理地点为吉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一楼(原河东区管委会,榆亚大道19号),电脑派位时间暂定为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地点为三亚市第五中学综合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记者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