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水利局四措并举加强重点在建工程项目管理
一是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所有工程均按有关规定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按照规定抽取评标专家,开标活动均在监察、财政、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市水利招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在市、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集中交易。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违规审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规问题。
二是强化质量与安全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方案,明确工程的建设任务、工期安排、质量标准,各项工程严格按规划实施。工程建设前,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等进行施工技术和设计交底,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和监理规范要求,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全面推行旁站式监理,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上一道工序不经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所有工程施工质量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是深入开展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水利部门与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稽察等多种方式,对水利投入机制、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等7个方面的42项具体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杜绝了违规使用水利资金问题发生,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依法合规,工程建设质量优质高效。
四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突出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探索招投标工作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严把市场准入关、招标评审关、合同执行关,建立完善以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招标审查、施工许可审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长效机制。对财务收支、工程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帐专户管理,按工程进度直接拨付施工企业。同时,积极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将全县范围内招投标企业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作为市场准入的门槛,杜绝了工程建设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刘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