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我县在认真研究、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县委十二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文件的颁布实施,既是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和东营市委十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同时也是对强化水利设施基础产业地位、加快全县水利改革与发展步伐、提高水利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的强力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原则,理清了全县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全县水利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强化水资源管理的方向。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县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建设维护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切实加大水利投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经过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十二五”期间,全县水利工作主要实现七大目标:一是建立安全可靠的防洪防潮减灾体系。完成列入省和国家规划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堤防达标率比例达到90%以上,全县境内5条骨干河道完成新一轮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沿海防潮堤工程建设,建立起高速、规范、有力的防汛防潮抗旱保障体系,积极防御水灾害威胁。二是建立调控高效的水资源利用配置体系。总蓄水能力新增2050万立方米,达到8000万立方米,总供水能力达到3.1亿立方米,建成境内长江水、黄河水与当地水贯通,库河相联、城乡一体、蓄节并重的现代化水网体系;工业用水水源由地下水向地表水转换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通过每年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再改善8.5万群众的饮水条件,使42万农村人口基本实现装表到户、按方计量和24小时不间断供水。四是建立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体系。实施16项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11项高效节水工程,疏挖排水沟19条,改造小型灌排泵站30座、新建5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9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增加到28万亩,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排功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五是建立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保护体系。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平方公里,绿化河道211.4公里,建设水保林41.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下水漏斗区和海水入侵区大幅度缩小,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六是建立科学有力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经济社会发展需水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到6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4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全面完成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七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水利体制机制。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基层水利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农村供水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水利政务信息系统、河道灌区管理、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
县委十二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县水利大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水利事业的新征程已经开始。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创造水利改革发展的辉煌明天。(刘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