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工作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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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随着我县城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区应运而生,由社区群众自发组成的“产生于社区、服务于社区、活动于社区”的民间组织不断涌现,聚集整合了民间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资源,服务社会,贴近百姓,已成为我县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的生力军。面对社会发展的自然形式,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的行政职能和协调职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从而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结社意识,促进了社区利益关系的协调,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充分发挥了社区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张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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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3:32: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