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切实加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坪山区人力资源局起草了《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8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755-28318984;联系人:黄先生。
来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区人力资源局402B室。
电子邮箱:wangy@szpsq.gov.cn
特此公告。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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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2:《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编制说明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