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
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收缴期为10月1日-12月31日。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仍然维持上年度缴费及补贴条件和档次不变。
凡是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在村(居)委会填写《参保登记表》,经审核后即可参保。
我县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12个档次:即100元至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从30元至150元,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高。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每年为其代缴300元的养老保险费。错过缴费期的,政府不予补贴。
今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方式与往年不一样了。根据上级规定,为了保障基金安全,简化经办手续,居民养老保险一律取消现金缴纳,全部采用社保卡代扣代缴方式缴费,参保人确定缴费档次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村、镇、县三级任何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将资金存入农村商业银行社保卡金融账户,不是农村商业银行社保卡的,可存入农村商业***或折中,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代扣至县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户。
望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请务必在缴费期内核实好您的个人信息后,足额缴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以免损害您的个人利益!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