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四强化、四提升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兰陵县司法局从整顿干部职工队伍工作、生活作风入手,通过“四强化、四提升”,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务实之风,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达到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目的。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表率作用。该局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带头分析研究、找准问题;带头剖析整改、完善机制,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
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干部素质。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政法队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培训,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增强“六种意识”、树立“六种风气”。即增强学习意识,树立勤学善思的风气;增强创新意识,树立开拓进取的风气;增强求实意识,树立脚踏实地的风气;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服务大局的风气;增强宗旨意识,树立勤政为民的风气;增强廉洁意识,树立艰苦奋斗的风气。
强化督查问责,提升整顿效果。成立干部作风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抽查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司法所上下班及工作期间纪律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问责,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把作风建设纳入年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坚持运用学习例会、道德讲堂、法制讲堂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的示范作用,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建立举报制度,切实建立起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工作体系。(作者:王双慧 编辑:杨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