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街道住宅小区立即开展专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村(社区)、相关部门: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板块,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为营造良好的住宅小区环境,结合 2019 年国家文明城市(居民小区组)测评工作,开展专项环境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根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宁房通【2019】11 号文件)《关于在全市住宅小区立即开展专项环境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有关点位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区房产局、创建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人居环境改善向美丽宜居迈进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走在最前列,建设新江宁”这一主题,统筹抓好全街道住宅小区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街道住宅小区宜居品质。
二、工作目标
结合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以提升小区环境文明、氛围文明、功能文明、行为文明、志愿服务等为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迎接文明城市测评氛围,切实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居民对住宅小区居住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力争使全街道住宅小区经过此次专项环境整治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力争使全街道住宅小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环境整治工作的工作实效,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经研究,成立横溪街道住宅小区专项环境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物管办统筹协调,成员单位由物管办、城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相关村(社区)组成。
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物管办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查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履行管理责任,做好自查自纠;物管小区由物管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非物管小区由属地社区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城管办负责清理住宅小区“僵尸非机动车”;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整治“飞线充电”、“僵尸机动车”;属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任务
物管办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在住宅小区内迅速开展以涉及“僵尸机动车”、“僵尸非机动车”、“飞线充电”为重点的排查工作。一是物管办、相关村(社区)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汇总、更新各项排查数据及整改情况,并建好工作台账。二是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力度,物管办、相关村(社区)要组织在小区内大力宣传“僵尸机动车”、“僵尸非机动车”、“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要履行劝阻、制止的法定义务,出现拒不整改的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城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责任单位要依法开展督导和治理,杜绝因为“法不责众”而产生的侥幸心理,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四是做好疏导工作,城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做好“僵尸机动车”、“僵尸非机动车”的废弃处理,物管办要协调住宅小区统一安装充电桩设施,在提升住宅小区环境的同时,保障居民生活的便利和安全。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相互配合,即日起至11月7日,立即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三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对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甚至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造成影响的,将对相关部门开展通报批评,对企业依法征集失信信息。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