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黄木桥河治理工程搬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南京市六合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23日至3月20日,对六合区黄木桥河治理工程搬迁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情况
六合区黄木桥河治理工程经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六合区黄木桥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17〕276号)批准立项,工程总投资概算15009.23万元,其中建设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1922.46万元。工程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二)项目实施情况
区水务局成立了六合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并分别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程桥街道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及构筑物搬迁赔偿、附着物补偿委托协议书,委托街道具体实施房屋及构筑物搬迁赔偿、附着物补偿工作。
截至审计日,黄木桥河治理工程征地搬迁工作已完成。
(三)征地搬迁投资、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经审计,黄木桥河治理工程征地搬迁送审投资为1960.54万元,审定投资为1901.99万元(其中程桥街道 1758.32万元,马鞍街道143.67万元),核减58.55万元。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