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盘活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支持我市交通投融资平台建设
按照城市发展战略,为加快我市高速公路和乡镇普通公路建设,2012年,我市成立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发展集团”),市政府授权青岛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了增强交通发展集团投融资功能,确保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统筹资源、盘活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的原则,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委统筹整合交通系统部分企业及所持股权,将原隶属市交通运输委所属事业单位的青岛交通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及所持海青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股权划转至交通发展集团,划转的净资产约为8亿元。相关企业、股权划入交通发展集团后,交通发展集团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壮大、增强,为提高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整合盘活交通经营性资产,一方面促进了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的创新,推进交通项目建设由主要依靠交通专项资金投入向充分运用土地等政府资源以及可运营的政府性资产转变,实现交通建设项目自求平衡、自我发展,从而充分发挥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企业集团进一步优化整合人才、业务、市场等资源,在确保完成政府性项目的同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增强企业自我造血功能,实现交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