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鞍山日报订阅量和覆盖面
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鞍山日报》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 、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征订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指标到位。
《通知》指出,《鞍山日报》是中共鞍山市委的机关报,是党的喉舌,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传播渠道,是市委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行各业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通知》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高度,把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将单位行政事业费、企业职工教育费和党费中用于订阅报刊的经费集中使用,确保《鞍山日报》的订阅数量,决不能因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而影响《鞍山日报》的发行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将《鞍山日报》订到科室、车间、工段;商业企业要订到零售网点;大专院校要订到教学班;中小学要订到学年组、教研室;农村要订到党支部、村委会和镇村企业;宾馆、招待所要订到客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个体工商业者、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征订工作,要订到门点、摊床;老干部主管部门要力争做到离休老同志人手一份《鞍山日报》,扩大征订面积,保证党报覆盖面。
《通知》强调,凡由财政金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条件成熟时,订阅《鞍山日报》可由市财政局按下达的订报指标,统一实行政府采购,防止订报经费向非重点党报流失。凡是不能按照要求完成重点党报订阅任务,把订报经费用于订阅非重点报刊,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