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自然资源局收视收听省自然资源系统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辅导培训
为认真学习******关于《民法典》的***和指示精神,加强《民法典》宣传普及,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9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举办自然资源系统《民法典》专题辅导培训。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邀请了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郭洁教授莅临授课,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全体干部、市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收视收听了此次辅导培训。
郭洁教授以《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变化》为题,对《民法典》制定过程及其编纂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物权登记工作实际,从《民法典》在物权登记规则的主要变化、物权内容的主要变化、效力未定合同规则和绿色条款下生态修复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法律阐释。
同志们收视收听辅导培训后纷纷表示,作为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干部,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同志关于“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入学习民法典,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履职能力;三是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群众宣传解释好相关条文,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四是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