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暨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会议
10月25日上午,我市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暨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会议,全面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加强协作联动,全力推进辽阳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廖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于兆东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辽阳市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统计局局长张亚云对全市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意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及《建议办法》,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市县联动,共同提高数据真实性。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农委5个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实施条例》《建议办法》和省《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按照加强协作联动要求,全力做好部门统计工作。
廖国华在讲话中强调,全市上下要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切实把市委、市政府统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决落实统计部门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行政责任,坚决落实部门统计的重要责任,切实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此次会议,统计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增强了坚决打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攻坚战的信心。
辽阳市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局局长,市统计局实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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