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温泉镇宣星村地段地块挂牌出让公告(2011J5)
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从国房挂出告字[2011]10号
经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J5 | 宗地面积 | 7038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从化市温泉镇宣星村地段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8.0 | ||||
绿化率%): | ≥40.0 | 建筑限高:米) | ≤80,地下限高≤8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出让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供水、供电、通讯的地上、地下管网线路等一切设施及其他附着物需要拆除、移动和改造等的有关手续和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 |||||||||
起始价: | 124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挂牌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
备注: | (一)规划用途及出让方式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现状以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有关道路交通规划、建筑间距、公建配套项目要求、水利、人防要求等其他规划要求),见挂牌文件(从规函[2011]94号《规划条件》的要求)的规划要求及红线图。 (二)土地出让条件 1、按出让时的规划要求,在该宗地范围内由政府承建市政设施(含规划道路、排污、水利设施等)的建设用地,竞得人须无偿提供。 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提供新的道路给当地村民耕作和出行;在未提供新的道路之前,必须保证出让宗地范围内现有供村民耕作和出行的路畅通。 3、该地块内的青苗及地上建构筑和附着物的清理工作,在地块出让后由竞得人负责协调原用地单位完成,相关费用与原用地单位协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凡从2002年7月1日起至今,竞买申请人名下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款(含滞纳金)、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20日 至 2011年05月16日 到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20日 至 2011年05月16日 到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J5 号地块:2011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5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我局委托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承办和组织实施。
(三)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后,必须由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企业法定地址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企业法定地址不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内的,竞买人应在申请竞买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成立企业法定地址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法人新公司的预先核准登记手续,提供竞买人及拟成立新公司的资料。企业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整体搬迁的相关资料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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